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李匀)“法官,违法必将严惩,这道理我们都懂,现在我来把弟弟的罚金缴上……”近日,甘州区法院执行局接到一名被执行人哥哥的电话,称其愿意为因盗窃入狱的弟弟代缴2万元罚金。
今年2月,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决生效后,章某因迟迟未履行缴纳罚金义务,该案被移送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章某尽快履行义务。但章某表示其名下现无任何财产,且因服刑一时无力履行,后经线上线下双重查控,均证实章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一方面向章某耐心说法,阐明主动缴纳案款与减刑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与章某家人取得联系,告知拒不缴纳罚金将会对章某未来造成不良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反复疏导下,章某幡然醒悟,主动与家人取得联系后,委托其哥哥前去法院代缴罚金。最后,经执行干警与章某哥哥对接,2万元罚金全部履行完毕,上缴国库,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韩小月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