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近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两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蝎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2月,金川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蝎子损害生态资源线索,遂决定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审查。经侦查机关委托宁夏绿森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人非法经营的野生蝎子为蒙古钳蝎,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涉案的野生蝎子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价值。
非法经营野生蝎子的行为,影响该动物的种族数量、基因多样性,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了破坏。金川区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过程中,两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人积极通过“以偿代补”的形式,主动缴纳了生态资源替代性修复费共计52800元,用于替代性修复,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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