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杨丹)村民蒲某赊欠刘某小卖部货款久拖不还,刘某无奈提起诉讼,法官上门调解追回欠款,刘某主动撤诉,案结事了。
永登县红城镇村民刘某,身体残疾,一直以来与母亲靠经营一间小卖部维持生计。同村村民蒲某先后在刘某小卖部赊欠了1680元的生活用品,久拖不还。刘某催要无果后,便通过互联网找到一家法律服务公司,将蒲某诉至永登县人民法院红城法庭。
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电话问询村干部了解情况,考虑到刘某行动不便,遂决定上门调处这一欠款纠纷。来到刘某家中,办案人员先做了一份送达笔录,然后将蒲某叫来对其释法说理。蒲某当场表示,一周内付清全部欠款。
近日,办案人员来到刘某家中回访案件进展情况时,刘某说,“蒲某已把欠我的钱都还回来了,感谢法官为我主持正义!”
随后,刘某主动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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