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为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6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孔某等6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公安部门查获。经鉴定,孔某等6人驾车时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超过80mg/100ml,均达到入罪标准且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依法对被告人孔某等六人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两个月、缓刑两个月至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3000元至4000元不等罚金。宣判后,被告人孔某等6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均不上诉。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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