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审工作速记

发布时间:2023-08-16 09:13:17     来源:法治甘肃网

邻里纠纷打伤人 巡回法庭鸣警钟

——灵台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审工作速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小锋

  8月8日,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灵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案发地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部分村民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赵某系同村邻居,被害人赵某因被告人李某家羊啃食了自家地里的葱苗,双方发生冲突,李某殴打赵某致其轻伤二级。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赵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因邻里纠纷在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构建良好的邻里关系在农村具有重要意义,且被告人李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被害人赵某年事已高,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灵台县法院决定采用巡回审理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通过现场以案释法,促进村民和睦相处,提升处理邻里纠纷的能力。

  两个小时的庭审中,承办法官向在场群众进行了释法宣传,以此案为例警示旁听群众遇事莫冲动,冷静处理,协商解决,让大家深刻意识到一时冲动带来的严重后果,使现场旁听的群众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开展巡回审判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是展现新时代法院形象的实际表现,灵台县人民法院持续把法治课堂搬到群众身边。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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