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榆中县人民法院迅速响应、详细摸排、认真甄别,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近日,榆中县法院对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的被执行人白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白某某涉及多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近亿元,但其既未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而且违规高消费多次购买飞机票、乘坐飞机出行。其行为属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根据最高院推送的数据,白某某被列入专项行动惩戒名单。根据线索摸排,执行干警很快确定了其所在区域。执行干警于近日迅速行动,将白某某传唤到庭。在执行法官询问时,白某某以“朋友介绍”“中介代买”等借口企图逃避处罚。经查证,被执行人白某某违反限高令行为属实,榆中法院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法官提醒:
为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然而,一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黄牛”代买、以中介第三方购买等方式规避“限高令”,违规高消费。
违反限高令进行消费,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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