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苗丰俊)7月31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深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就司法鉴定如何从诉中前移至诉前进行了点对点对接和交流座谈,不断创新嘉峪关法院“诉前鉴定+调解先行”解纷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与会人员通过交流探讨逐条研读,对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的具体流程、诉前鉴定的适用条件、鉴定申请的审查、诉前鉴定后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等重点内容有了准确把握。
通过诉前鉴定,当事人在立案前便知晓鉴定结果,有助于当事人预判诉讼风险,提出合理诉求,更利于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加快诉前调解工作进程,提升纠纷化解率。诉前鉴定效力及于诉中,可避免或减少诉中司法委托鉴定程序。诉前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的案件,诉讼中可直接采用诉前鉴定意见,程序脉络有效疏通,审理周期大幅压缩,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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