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 通讯员 赵红梅)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前沿阵地”优势,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近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宁远堡法庭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将法庭搬进农户家中,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切实减轻百姓诉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宁远堡法庭法官在被告黄某家中审理案件。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赵红梅 摄
2019年,原告陈某与宁远堡镇某村部分农户口头约定,由陈某承揽农户房屋及外围院墙的修建工程。房屋修建完工后,双方就修建工程款进行了结算,但村民黄某等人未按期向陈某支付剩余款项。陈某向宁远堡法庭提起诉讼,要求黄某等人支付剩余工程款。考虑到该案件被告黄某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宁远堡法庭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当即前往被告黄某家中审理案件,并邀请其他涉案被告旁听庭审。庭审前,承办法官对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庭审中,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质证,围绕争议焦点“房屋质量和外围墙修建面积”展开激烈辩论。经过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现场分析案件事实,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很快消除了原、被告对立情绪,案件得以当庭调解,黄某随即履行了剩余款项。
一桩桩家长里短的背后是老百姓的安危冷暖。金川区法院宁远堡法庭积极更新审判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坚持能动司法,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农户家,通过以案说法、巡回审判方式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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