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

发布时间:2023-07-17 09:38:31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7月12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3年3月下旬,被告人王某酒后向其父母和朋友借钱未果,遂产生抢劫之念,后王某从其朋友家中拿了菜刀,骑电动车沿途寻找抢劫目标。在发现一商店正在营业后,便拿出菜刀进入该店实施抢劫,因害怕店主马某报警,王某要求其交出手机。遭到拒绝后,王某强行让马某把店门关上,马某关门欲将王某反锁在店中时,王某夺门而逃,未抢劫到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持刀胁迫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危害后果及其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小月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