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法院发出首份“限制驾驶令”

发布时间:2023-07-07 10:51:23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马某发出“限制驾驶令”,限制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这也是全市法院发出的首张“限驾令”。

  据了解,麦积法院在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某、康某与被执行人马某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马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马某也表示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本案义务。但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法院反映马某经常驾驶他人名下高档小轿车出行游玩,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进一步限制马某高消费行为,让“老赖”寸步难行,麦积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发出“限制驾驶令”。

  据办案法官介绍,“限制驾驶令”是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将“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列入其中,是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实施的惩戒措施。如违反限制驾驶令,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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