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发布时间:2023-06-27 16:28:10     来源:法治甘肃网

涉案金额达1448余万元 发展下线73人

甘州区一女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被告人赵某某通过网络微信好友“李某军”推荐的邀请码加入网络“某平台”。为牟取私利,赵某某依托该平台运营管理模式,发展投资人注册平台会员,并通过举办宣讲会、建立会员微信群等扩散宣传投资理财激励模式信息,以获取红包、兑付签到奖、建仓奖、团队建仓奖等高额收益为诱饵,引诱本区居民及网络好友购买理财产品参加该平台。直至案发,被告人赵某某依托“某平台”及相关微信群,直接或间接发展73人,共8个层级投资者参与投资,投资本金共计1448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投资“某平台”后,积极宣传、吸引不特定多人缴纳费用获得“某平台”会员资格,并引诱投资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获利依据,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对赵某某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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