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院多元共治推进文物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04 11:07:22     来源:法治甘肃网

府院联动共护黄河遗址

——城关法院多元共治推进文物保护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 张萍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王保保城’故址修缮保护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修缮保护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计划于今年10月完成全部修缮保护工作……”6月2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一起涉及辖区“王保保城”故址修复的行政公益诉讼为切入点,邀请检察机关、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第三方甘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就“王保保城”故址修复工作召开座谈会,并组织各方当事人共赴“王保保城”城址现场察看涉案文物修缮工程进度,由此揭开了我省法院对历史遗迹和人文环境进行司法保护的新篇章。

监管缺失 文物损毁严重

“王保保城”是明洪武二年(1369年),元名将王保保(廓扩帖木尔)围攻兰州时修建。该城址位于黄河桑园峡口北岸的二级台地之上,由黄粘土夯筑而成,平面略呈正方形,四角筑有方形角墩,占地约42000平方米,属于城关区建造较早的军事设施遗址之一,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黄河桑园峡口北岸二级台上“王保保城”因风雨侵蚀加上人为破坏,损毁严重。由于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该文物得不到妥善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履行相应诉前程序后,检察机关向城关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判令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对涉案“王保保城”城址采取修缮保护措施。

能动司法 推进文物保护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能动司法审判理念,锚定涉案文物修缮保护目标,仔细审阅案卷,多次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了解到行政机关履行对涉案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难点在于修缮资金的落实及修缮保护方案的编制审批。

法官经研究认为径行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而不加监督执行,可能导致“程序空转”,不利于涉案文物得到及时、有效的修缮。为此,法院一方面时刻关注着城址现状,禁止相关人员继续开垦耕地,新建厂房,造成二次破坏;另一方面主动延伸职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和督促行政机关落实修缮专项资金,委托确定修缮保护方案。

府院联动 融入多元共治

案件审理中,城关法院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发挥司法与行政各自优势,经过法院督促协调,行政机关先后向相关部门提交调整专项资金的请示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修缮保护工作方案。同时,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与甘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王保保城”故址修缮工程技术服务合同》。

为确保涉案文物修缮保护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城关法院积极协调沟通,于6月2日邀请各方当事人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承办法官就城址修复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行政机关表示现涉案修缮保护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修缮保护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计划于今年10月完成全部修缮保护工作。第三方勘查设计院公司对修缮保护方案的可行性及具体内容作了详细介绍。

为了解涉案文物修缮工程状况,与会三方还实地察看了古城现状、主要受损区域,承办法官询问了涉案文物修缮工程进度、施工难点及计划时间内能否完成全部修缮工作,并向行政机关告知要严格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保持协调联动,按计划完成“王保保城”故址修缮保护工程。

在法院主导下,经过各方协调推进,形成了解决涉案文物修缮保护问题的有效合力,促进文物保护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了职责,检察机关认为其诉讼请求已经全部实现,决定撤回起诉。该案真正以案件审理为抓手融入了文物保护多元共治格局,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法院将持续跟进修缮方案落实工作,全程参与修缮工程中期检查及最后验收,确保案涉文物保护问题得到实质解决,将城关法院‘审判+修复’的工作模式向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推进。”城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王保保城”故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研究价值,是黄河流域甘肃段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地标,该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审理有力落实了省政府、省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联动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要求,表明了人民法院协同行政机关合力推动建设山川秀美新甘肃的决心。城关法院将以该案为契机,继续延伸审判职能,贯彻落实府院联动十项重点工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和智慧。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