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涉嫌拒执罪案件,打出了严厉惩处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一记重拳。
A公司与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案款支付义务的沈某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A公司向敦煌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197万余元。执行期间,双方就该笔欠款的履行达成和解还款意见,约定沈某某起诉第三人B公司胜诉后所得权益全部用于支付A公司的欠款。后B公司以两套房屋抵顶所欠沈某某全部案件款90万元,但沈某某并未将所得财产用于履行法院执行款给付义务,而是私自转移至第三人名下,致使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敦煌市法院遂决定将沈某某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此案。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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