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旁听庭审 强化司法监督
城关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危害公共安全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司法实践中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庭审规范化水平和群众司法满意度,5月31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邀请50余名区人大代表旁听被告李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庭审。
2022年,李某饮酒后驾驶车辆与周某、王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逸,行驶至某桥面附近时,又与前方等待红灯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四辆小型轿车及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受损、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及两名乘客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对李某抽取血液检测,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司法医学鉴定,出租车驾驶员和乘客因交通事故构成轻微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现场其他当事人均不承担责任。该案民事部分已部分赔偿。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造成车辆损失、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议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对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该案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辩护人围绕量刑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
代表们表示,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不仅能近距离了解法院审判工作,也可进一步提升自身法律知识素养,为今后更好地行使司法监督权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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