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5月17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厦门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与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18日,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派专人到法院赠送“司法助企正气廉洁促发展,营商纾困排忧解难秉初心”锦旗以表感谢。
厦门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与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系兰铁法院指定管辖受理涉地铁民商事案件以来执结的第一个涉地铁案件。2014年,双方签订《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设备采购合同》,厦门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供货义务后,双方就货款支付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恰值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保畅通的关键时刻,若此时对其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将对兰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畅通产生不利影响。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适时调整执行方案,找准双方矛盾发力点,积极协调双方企业沟通,在采取强制冻结银行账户措施的同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电话协调,优先采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控制措施,努力减轻企业诉累,避免影响兰州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服务,在减免50%违约金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53万元案款在三日内全部兑现,既保障了被执行企业正常运营,又及时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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