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生动的审判实践课
——兰州知识产权法庭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见闻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
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充分展现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4月20日,兰州知识产权法庭在甘肃政法大学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拉开了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序幕。甘肃政法大学的百余名学生及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庭审观摩。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公开开庭。
原告某水果公司系案涉植物新品种权的被许可人,其主张被告某农业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公司果园中长时间、大量生产、繁殖和销售案涉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侵权主观故意明显,情节严重,获利巨大。为此,原告诉请被告停止侵权,并对所有侵权繁殖材料作消灭活性处理,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其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销售苹果,苹果属于收获材料,并非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繁殖材料;即使构成侵权,也仅仅可能是销售苹果树枝的行为构成侵权,因此判决时只能判决禁止销售苹果树枝,而不能判决对苹果树作灭活性处理,更不能判决禁止销售苹果;并且其公司种植的树苗系从供应商处购买所得,具有合法来源,即使侵权,依法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切实把好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合议庭在庭前仔细阅卷,对案件进行了初步梳理和归纳,并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庭审中,合议庭有序进行法庭调查,围绕案件事实准确总结归纳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辩论及陈述意见。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过程条理清晰、规范高效。
庭审结束后,兰州知识产权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是一堂真实的司法实践课,不仅展现了甘肃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具有地域特色的侵害植物新品种案件审理过程全貌,也是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生动实践。
“此次观摩活动就像一次田间地头问题法律化的真实演练,法官们都有着很深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素养,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魅力。”在零距离感受严谨规范的庭审程序和庄严肃穆的法庭氛围后,一名参加观摩的学生说。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