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案启用新规 女子离婚获得补偿

发布时间:2023-04-21 10:28:14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启用《民法典》中“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新规定,依法酌定给对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2万元家务劳动补偿。

  马某与朱某于2005年1月14日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朱某一直居家主持家中事务,马某在外工作。2015年,朱某因患病做手术需终生服药。2020年2月,丈夫马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甘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妻子朱某离婚。

  经承办法官多次主持调解无果后,法庭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同时基于被告朱某婚后长期料理家务对家庭付出较多、且身患疾病这一事实,遂根据《民法典》中“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规定,依法酌定由原告马某给予被告朱某经济补偿金2万元。

  【法官说法】

  家务劳动补偿,是对家务贡献者遗失利益的补偿,《民法典》关于“家务劳动补偿”的新规定,扩大了家务劳动补偿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劳务补偿获得支持的可能性。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对于确实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离婚后导致生活困难的一方,依法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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