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近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了一起涉及民营企业与政府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5年,第一被告兰州某公司承包了第二被告金昌某行政单位的建设工程,后将涉案工程转包给原告金昌某公司,由原告负责实际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发包人及承包人未向原告支付全部工程款,原告遂诉至法院。由于案件涉及民营企业和政府单位,在审理中必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对此,主审法官认真审查案卷资料,对案情进行全面梳理。庭审中,法官释明案件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及该案的法律适用,并根据双方意愿组织调解工作。经过法官多次上门调解、释法析理,原、被告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21万余元。该案从立案送达到结案履行仅用时一个月,高效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实现了涉企案件快审、快结、快执,有力维护了“亲”“清”政企关系,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此外,主审法官本着“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向企业告知了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涉及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指导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民营企业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合法经营提供参考。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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