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他人 讨要工资获刑

发布时间:2023-04-13 18:07:10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2年10月,被告人刘某、李某在向被害人张某索要工资无果后,于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拿着提前准备好的美工刀、宽胶带等工具来到张某居住的房间控制住张某,将张某的手、脚、嘴进行捆绑后装到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内,塞至刘某的越野车后备箱。在高速路上行驶过程中,两人威胁张某结算工资,写下欠条,并让张某通过手机联系朋友借款向两人转账。张某在联系其朋友孟某后,孟某感觉事情有异常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公安机关在高速路上将刘某、李某两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为索要债务,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两人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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