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建庆 通讯员 李发伟)近日,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中坝法庭审理了一起武威某种业公司与杜某排除妨害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促和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企业顺利入驻。
武威某种业公司系北京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故停业多年未实际经营,杜某受雇看管该公司场地。2023年,该公司准备重新启动经营,管理人员在准备入驻企业投入运营时,被杜某拒之门外。公安机关出警后,告知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凉州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调取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进行核实,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经询问得知,杜某拒绝移交场地的主因是受雇工资未结清。承办法官遂在现场组织调解,告知杜某原告确系合法主体,同时要求原告积极协调解决拖欠杜某的劳务费问题。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杜某如数拿到了劳务费,双方顺利移交场地,企业完成入驻。
(二)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线上手段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既保证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又保障了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良性运转,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申请人上海某旅游公司与青岛某能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标的80万余元。因为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外省企业,无法到庭。执行员只能通过打电话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表达了愿意履行法律义务的意愿,但因为近期公司经营状况不乐观,无法一次性给付全部执行款。执行法官在了解到被执行企业面临的实际困境后,经过长达半个月的电话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企业交纳15万元执行款后,剩余执行款分期履行。至此,本案顺利和解。
(三)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两起涉企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为两家公司节约了诉讼成本和时间。
被告王某是某公司的负责人,承揽原告两家公司的建筑工程,签订承揽合同后,王某一直拖欠承揽费,原告两家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王某诉至法院。
诉服中心法官在了解原告诉求及案情后,认为该案虽然标的额较大,但双方争议较小,采取诉前调解方式更有助于解决矛盾。于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基础上,由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充分听取双方调解意见后,迅速找准矛盾“症结”,并积极邀请法官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共同释法明理。最终约定,原告主动放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被告王某于今年3月、4月分两期,向原告两家公司给付承揽费38485元,并向法院申请确认了调解协议效力。该案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仅2天时间,矛盾便得以快速化解。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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