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纠纷 当场兑现十三万

发布时间:2023-04-07 16:07:32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人民调解为人民,今天在宁县法院我真正感受到了这句话的含义,没花一分钱的诉讼费,就拿到多年久催未还的借款,感谢调解员的辛勤付出,诉前调解就是好!”4月5日,当事人葛某激动地说。

  2020年6月10日,葛某的朋友张某因买房子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分两次向葛某借款共计十三万元,并约定了借款利息,借款期限两个月。借款到期后,迟迟不见张某归还借款,于是葛某就以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催要借款,但张某均以暂时没有钱归还为由,拒绝了葛某。葛某因这笔借款纠纷向宁县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在立案法官的解释引导下,葛某选择了非诉途径解决纠纷,因葛某不想与朋友因为经济纠纷伤了和气,他愿意在法院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坐下来与朋友张某和气解决纠纷。

  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后,首先快速联系了当事人张某。起初,张某很排斥调解员,不愿意接受调解,经过调解员多次电话中的辩理释法、以理服人的耐心调解,张某同意与葛某坐下来商量还款事宜,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了聊各自的想法,解开了彼此的心结,张某愿意一次性归还借款,葛某也愿意放弃部分借款利息,两个朋友在调解室握手言和,葛某某当场拿到了拖欠3年之久的十三万元借款本金,这不仅调解了双方借款的经济纠纷,更是化解了朋友之间的隔阂。

  4月5日上午,葛某拿到了尾款2万余元并送上写有“春风化雨调矛盾,法润心田解纠纷 ”的一面锦旗,这是群众对宁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最大肯定。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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