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贪污受贿案

发布时间:2023-03-26 21:37:05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赵玥)3月24日,肃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肃南县民族歌舞团原团长赵某军贪污、受贿罪一案。该案由肃南法院院长董红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刚带领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据肃南县检察院指控,2013至2019年,被告人赵某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非法占有公共财物71.189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3.626万元,其行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指导下围绕本案事实认定、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并为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

该案将由合议庭合议之后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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