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黄建国)“不到半个月就拿到钱,这下我们心里踏实了!”3月21日,收到被拖欠许久的7000元工资后,农民工张某难掩激动之情。
2021年5月至9月间,张某等17人先后受甘肃某建筑公司雇用,在庆阳某置业公司承建的一商品楼项目做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作。工程结束后,该建筑公司尚欠张某等人9万余元劳务费拒绝支付。
镇原县劳动监察大队对该劳务纠纷多次协调无果,2022年3月,张某等人转而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镇原县检察院对该系列案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法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为17名农民工一一作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在检察机关支持下,张某等人将甘肃某建筑公司和庆阳某置业公司起诉到法院。
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辛苦钱,镇原法院第一时间启动诉源治理程序,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处理该劳务纠纷。因甘肃某建筑公司和庆阳某置业公司相互推诿,调解无果而终,案子迅即转入诉讼程序。
3月21日,该案开庭审理。庭审中,某建筑公司辩称并非不愿意支付农民工工资,而是某置业公司尚未结清工程款。某置业公司则声称对方拖欠己方材料费,提出要与该建筑公司进行抵账。
面对一张张焦虑的面孔和一双双热切期盼的眼神,法官不遗余力地展开了调解。一边向众多原告答疑释法,极力缓和大家不安情绪;一边帮助两被告分析利弊,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一番苦口婆心、细致入微的讲法析理,最终某置业公司同意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款,交由某建筑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
当天下午,在法官的监督下,收到工程尾款的某建筑公司,将所拖欠的工资当场支付完毕。看着手机里的微信转账记录,17名农民工会心地笑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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