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病床前

发布时间:2023-03-24 11:44:11     来源:甘肃法制报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现在开庭!被告人陈某某,你行动不方便,就躺在床上。现在法庭告知你庭审权利和义务……”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同合议庭成员在兰州市一家三甲医院被告人租住的屋内设立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办案法官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陈某某患病身体状况极差。在此情况下,考虑到陈某某行动不便,法官多方沟通协调,决定将庭审“搬”到被告人陈某某租住的房屋。

当日上午11时,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1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驾驶着新能源轿车,沿景泰县一条山镇昌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八十户附近路段时,未减速慢行与在人行横道上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致王某某受伤,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022年12月15日,经景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陈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经景泰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某系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近亲属)要求被告人陈某某赔偿经济损失110万余元。

在简易而庄严的特殊法庭上,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庭审用时40多分钟,整个庭审规范有序。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景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秉承惩治犯罪与保障权益并重的审判理念,根据案件实际,灵活开展巡回审理,帮助诉讼有困难的被告人参加诉讼,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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