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金集法庭在金集镇水清村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了11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郭某等11人与被告高某均系清水县人,2020年5月,高某雇用郭某等人到高某承包的花椒园从事花椒树的拉枝、施肥等劳务。完工后,经郭某等人多次催要,高某一直未支付拖欠的劳务费。现郭某等11人诉至法院,要求高某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结算后没有出具结算单或欠条,仅有原告自己的记账单。为了尽快解决该系列案,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到被告高某,了解到高某对拖欠劳务费的事实认可,但希望宽限一段时间。为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对该系列案进行巡回审判,通过以案释法,起到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
庭审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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