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 通讯员 伊廷峰)近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摆某某故意杀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一案。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建军担任审判长,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元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摆某某在与陈某某交往中得知陈某某已婚,遂要求陈某某离婚并与他结婚,后因陈某某不想离婚,摆某某便威胁陈某某不让其全家好过,在两人发生争执后,摆某某用事先购买的折叠刀将陈某某杀害。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陇南中院依法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庭审中,审判长万建军运用庭审程序规则,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层次分明、秩序井然,在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益的同时,透露出司法的温情,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庭审持续两个小时,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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