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并上门将执行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2021年8月,杨某某驾驶轻型货车行驶途中与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马某某发生剐蹭,致马某某受伤,电动车损毁。事故发生后,张家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马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除保险公司应赔偿的损失外,杨某某还应赔偿5996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马某某向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通过网络查询,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也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房屋等财产信息。后经执行干警多次上门给杨某某做思想工作,并向其释明如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杨某某终于同意履行义务,并主动跟其亲属借款,凑齐了赔偿款。执行款到位后,执行干警发现申请人电话停机无法联系,为了让申请人及时拿到赔偿款,执行干警将赔偿款送到马某某家中。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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