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3月15日,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城关区法院和原告苗某出具了重新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原告阅看后表示非常满意,其诉讼请求已得到实现,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该案原告为维护自身征收权益,向被告申请公开与改造项目相关的政府信息,被告作出答复后,原告不服,遂诉请撤销被告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城关区法院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仔细查阅案卷,审慎审查原告申请事项及被告答复内容,罗列问题清单,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做好庭前准备。庭审中,法官精准研判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各方当事人就实质争议发表意见。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认真听取并记录了原告诉求后,当庭表示,经过庭审已了解案件争议堵点和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庭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自行撤销原行政行为,依法、依规对原告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正确的答复。
该起行政争议案得到妥善化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真正落实了在审判上铆足劲、在效能上见真章的要求。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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