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法院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

发布时间:2023-03-16 16:37:45     来源:法治甘肃网

七里河法院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

被告人从楼上扔下两个灭火器砸中两辆轿车被判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莫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22年3月6日晚,被告人莫某饮酒后心情郁闷,为发泄情绪,取出单元楼道内的两个灭火器(每个均重5公斤),行至6楼平台处,将灭火器从平台扔到楼下,砸中何某、张某停放在楼下的轿车。经鉴定,上述车辆受损价值万余元。案发次日,莫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何某车辆的维修费用已由保险公司全部垫付,莫某家属代赔张某车辆维修费用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故意从高空抛弃两个重达5公斤的灭火器材,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辩护人提出莫某实施行为时酒醉,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莫某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因莫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认定为自首,可对其减轻处罚;案发后莫某赔偿受损车辆损失,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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