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原、被告能听到我说的话吗?信号是否正常?”“好的,现在开庭!”近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金塔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1月,乙公司承揽甲公司某工程,施工完成后双方进行了结算,甲公司应付乙公司工程款28万余元,但甲公司拖欠至今未付,乙公司诉至法院。
该案开庭时间确定后,甲公司表示对事实、金额均无异议,因公司远在山东,希望能节约诉讼成本,网上开庭。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经联系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后,决定“云上”开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仅用一部手机,实现足不出户参与庭审。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承诺于当月月底支付6万元,剩余部分30日内付清,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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