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3月7日,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丁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丁某某网罗、纠集宗族及同村人员赵某某、田某某、杨某某等人,自2019年以来多次在武山县滩歌镇一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秩序,已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庭审前,武山县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就管辖权异议、人员回避等程序性事项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归纳总结,梳理了案件审理思路。
庭审时,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干警及被告人家属等现场旁听庭审。天水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洁一行对案件审理现场督导。
为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武山县法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未委托辩护人的4名被告人指派了律师,实现辩护全覆盖。庭审过程中,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经过长达10个小时的审理,顺利完成了庭审程序。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杨燕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