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官见官解纷争 出庭出声出效果
兰铁中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近日,兰铁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苟某某、徐某某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补偿职责两案,城关区政府副区长于素慧依法出庭应诉。
两案原告苟某某、徐某某各自拥有的房屋因2010年10月庙滩子整体改造项目建设被划入拆迁范围,但原告与拆迁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均以城关区政府为被告,以兰州市元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向兰铁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城关区政府限期履行补偿安置职责。该院依法向被告城关区政府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两案于2023年3月1日通过线上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城关区政府副区长于素慧全程参与,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诉求。该案将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兰铁中院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运行,实现“告官见官解纷争,出庭出声出效果”的行政审判新局面。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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