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出庭应诉 实质性化解争议
民勤法院审理一起行政处罚争议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建庆 通讯员 马尚东)近日,民勤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行政处罚争议案件,一名副县长和派出所所长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王某与张某某因事发生纠纷后,互致对方轻微伤,被民勤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分别处以罚款200元、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申请复议,民勤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城关派出所的处罚决定。王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以民勤县政府、城关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
民勤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向民勤县政府、城关派出所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县政府一名副县长、派出所所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庭审过程中,出庭副县长认真倾听并记录了当事人诉求和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围绕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真正做到了行政案件当事人“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必出声”。
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真正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力”,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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