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双脚沾满泥 群众心中有谢意
——西峰区法院一日获赠两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叶芸嘉
脚上沾满泥土,心中有群众,把群众当亲人,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公正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把群众心中的急难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这就是西峰法院的法官。
法治护航不忧“薪”
2月20日,西峰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庭审工作正在井然有序的进行当中,一个身影安静地守候在审判庭外。庭审结束后,他从怀中取出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面向群众”的锦旗交到了民二庭员额法官王玉泉手里。
“一个多小时的等待不算什么,刚才有工作人员说可以帮我转交锦旗,被我拒绝了。不管多久我都可以等,我一定要将这面锦旗亲手交到王玉泉法官手里,因为这面锦旗代表的不是我一个人,更是我身后十几名农民工的心意。我们要谢谢王法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我们讨回了17万的劳务费,正是有了这笔钱我们才过了一个安心年,她是人民的好法官。”送锦旗的张某某激动地说。
去年2月份,当事人张某某在与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庆阳站站前广场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经理部、陕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冯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王玉泉考虑到在工作中常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按规定兑现劳动待遇,劳动者举证难、讨薪难等问题,因此在审理过程中坚持贯彻“精心审理,快速结案”的办案思路。
为了保证农民工能在判决生效后尽快拿回属于自己的薪酬,确保法律文书的可执行性,王玉泉依法对相关账户进行了查封冻结。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之后,依法作出了被告陕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张某某17万元的判决。宣判后,被告陕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查封及时且账户款项充足,1月13日,原告张某某在拿到判决书后的第一时间便领到了该笔劳务费,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一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炽热的情意,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与信任,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时刻牢记我们的初心与使命,秉承‘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困’的司法服务理念,充分关注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严明司法公正裁决,尽最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王玉泉说道。
公正高效获当事人点赞
同日,西峰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收到了来自一名被害人王某某送来写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
原来,早在2021年7月,马某某虚构其亲戚在庆阳市教育局担任领导的事实,以能为被害人包某某、王某某二人子女办理到庆阳市第六中学为由,骗取包某某现金3.5万元,骗取王某某现金4万元。在侦查阶段,马某某退赔被害人1万元。
为了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承办法官与被告人进行谈话,督促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经过努力,刑一庭为两名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6.5万元。被告人马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本来以为被骗去的钱都打了‘水漂’,结果没有想到,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法官还帮我要回了被骗去的钱。不知道怎么表达我的心情,只能用一面锦旗来表达我的感激。我为区法院刑庭法官点赞。”王某某欣喜地说。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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