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法官,请不要将我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我来交纳我的案件的执行款……”近日,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将两万余元执行款交至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就此圆满执结。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两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依照判决按期履行,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反复做王某的思想工作,敦促其立即履行义务。
感受到法律强大威慑力的王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赶忙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义务,随后,王某将全部执行款交到法院,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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