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票据纠纷 依法护航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02-17 17:34:01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民事团队调解处理两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既维护了持票人的合法权益,也减少了涉诉企业的诉累,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供货完毕后,双方进行了结算,乙公司向甲公司背书转让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该票据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汇票到期后,甲公司提示付款,但遭到拒绝。甲公司遂向榆中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丙、丁公司连带支付欠款及利息。

与甲公司情况相同的还有戊公司,戊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供应了设备。后乙公司向戊公司背书转让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后提示付款时同样被拒付。

上述两起案件在送达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甲、戊公司希望能早日结案,尽快拿到欠款。乙、丙、丁公司虽在付款责任、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利息承担、诉讼费负担等方面存在分歧,但也均希望法院能主持调解,请求延长履行期限,将因涉诉对企业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因案件涉及外省企业,为减少双方诉讼成本,办案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当事人,本着平等保护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经营情况,积极促进双方协商沟通。最后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云上法庭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企业的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实现了双赢。

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源泉。一直以来,榆中县法院民事团队在审理涉企民商事纠纷时,用好用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处理企业纠纷,最大程度减少司法程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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