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依法判处6名被告人管制三个月至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苏某1、苏某2、马某1、马某2、马某3、洪某某在未办理野生植物采集证的情况下,在靖远县北滩镇荒山处捡拾疑似野生“发菜”,被办案民警现场查获疑似野生“发菜”5袋,共计37.49千克。经司法鉴定,涉案送检野生植物检材为发状念珠藻,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该案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6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随后,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涉案发菜被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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