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院:着力清理旧存积案 提升审执质效

发布时间:2023-02-09 16:21:45     来源:甘肃法制报

兰州中院制定“清理积案年”活动实施方案

着力清理旧存积案提升审执质效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为提升兰州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水平,推动全市法院收结案良性循环,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清理积案年”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2023年“清理积案年”主要紧盯2022年12月31日之前未结的旧存积案,从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力争在活动结束时,兰州市两级法院未结旧存积案实现全部清结的工作目标。各基层法院、兰州中院各部门要树立“把每一起案件办好就是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理念,以开局就是决战的干劲、起步就是冲刺的拼劲,着力清理旧存积案,着力提升审执质效,打一场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清积战,努力实现全市法院收结案良性循环,推动“三个高地”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强省会行动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方案》要求,兰州中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全市法院“清理积案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下设办公室、督查室的职责任务。各基层法院主要领导是该院清理旧存积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工作联络机制。牢固树立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盘活全市办案资源。按照“定责任人、定督办领导、定清积方案、定清零时间”要求,对未结旧存积案建立专门管理台账进行清单化管理,逐案制定清理计划,倒排工期,严格督促落实;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和“督办”双重责任制;对疑难案件,分管领导、庭长通过组织团队例会、质效分析会等形式“问诊把脉”,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计划、一案一责任人。兰州中院审管办、驻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技术处和基层法院要加强工作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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