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一起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3-02-05 14:18:57     来源:法治甘肃网

42250元以下案件“一锤定音”

镇原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一起借贷纠纷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黄建国)近日,镇原县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这是该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适用新出台的小额诉讼程序标准限额审理的首个案件。

贺某与席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初席某以给妻子治病为由,累计向贺某借款26500元。后贺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镇原县法院。2月2日,该案开庭审理。因案件事实清楚,借款金额也无争议,法官重点围绕双方交易习惯、欠款计算方式等焦点问题进行审查,当庭认定事实并作出宣判,全程用时不到半个小时。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就拿到了判决书。与传统判决不同的是,这份新鲜出炉的判决书瘦身不少,显得简洁明了,呈现“一少一多”特点。“少”是判决篇幅明显减少,由于举证、质证及裁判理由等已经当庭说明并体现在庭审记录中,法官采用了“令状式”简式文书,判决书不再载明诉辩主张及裁判说理等事项。“多”在于判决书尾部附上了“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字样,表明案件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小额诉讼程序究竟能给当事人带来怎样的利好?“当庭审结、当庭宣判、当庭送达,一审终审、一锤定音,能够充分满足当事人高效率、低成本的解纷需求。”镇原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国锋如此总结。

据了解,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准限额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42250元以下(含42250元)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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