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法院迎来执行工作“开门红”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1月28日,是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肃州区法院执行局温建东法官团队成功执结3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共执行到位52125元,迎来肃州区法院执行工作“开门红”。
2022年11月16日,原告辛某某与被告武某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肃州区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武某于2022年11月28日前返还原告辛某某40000余元。但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返还义务,2023年1月13日,辛某某向肃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法官温建东为本案承办人。
温建东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武某的财产后,依法冻结了武某的微信账户。得知账户被依法冻结后,武某便主动提出履行债务,温建东积极沟通,联系双方进行协商。1月28日,被执行人武某将欠款一次性返还给申请执行人辛某某。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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