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成效显著
办理案件1275件督促整治隐患7000处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1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在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取得成绩和经验。据悉,两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公共安全领域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7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21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立案数和检察建议数占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16.2%和17.5%,占新领域办案总数的66.1%和74.4%。办案中,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共督促整治各类公共安全隐患7000余处。
2021年,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公共安全监管漏洞和治理难题,办理了一批领域广泛、质效良好的案件,有效督促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助推解决了公共安全领域突出存在的一些问题。所办案件覆盖城市建设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危废安全、矿山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八个领域,其中城市建设安全领域、交通安全领域和消防安全领域立案数量较多,共办理805件,占专项活动立案总数的63.1%。
专项监督活动中,各地区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了解,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特色监督,取得较好效果。其中敦煌市检察院坚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两条底线,助推矿产资源有序开采,切实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能力;高台县检察院积极协调应急、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邀请行业专家对19家工业企业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估,推进分批复工复产;安宁区检察院高空坠物专项监督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区政协委员结合检察机关监督情况,专门提出了加强高层建筑空调等外挂物管控,谨防坠落伤害危险的提案。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超限超载交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白银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输水渠道防护设施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平凉市华亭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窨井盖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寄递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天水市人民检察院诉柴某某销售伪劣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盲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整治企业危险废物储存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陇南市两当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电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高空坠物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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