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通渭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近年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办案力度不断加大,案件范围不断拓展。截至目前,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1件。其中,办理的一起保护牛谷河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聚合力护航绿水青山
近年来,通渭县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围绕牛谷河20里水岸农耕文化风景线建设,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有力助推了水清河畅、岸美景绿的河道生态环境。
“目前,牛谷河城区段排污口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牛谷河河道水污染得到有效改善。”通渭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云龄说。
聚焦河流“四乱”和饮水水源污染、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排放等水生态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对全县河流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做好跟踪回访,对检察建议回复不及时、整改不力的相关行政机关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渭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玉君介绍说。
“检察蓝”保护红色资源
近年来,针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年久失修和管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通渭县检察院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诉前磋商2件。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共同保护英烈纪念设施,收集党史资料,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传播红色文化,形成保护红色资源的强大合力。
当好民生民利守护者
以民生为导向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守牢“脚底下的安全”……近年来,通渭县检察院聚焦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安全领域问题,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凝聚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共受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立案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通渭县检察院对辖区37个住宅小区进行了走访排查,发现部分住宅小区存在飞线充电、楼间飞线杂乱、阳台外摆放花盆杂物、天然气管道上电线网线交叉缠绕等安全隐患,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两家行政机关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并付诸行动。目前,全县小区新增充电桩337个,配备灭火器123个,整治业主私自“飞线充电”插头5891个,整治费用达17万元。同时,关注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排除了窨井盖安全隐患。
通渭县检察院聚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对辖区内放置的8台供公众取水的自动售水机进行排查,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长效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目前,各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管理明显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和水质卫生情况得到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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