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灵台县检察院为民办实事侧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小锋 通讯员 周培华
今年以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法律诉求,持续用情用心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以检察之责、法治之力助推平安灵台、法治灵台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司法救助“看得见”
“感谢柳检察长对我的帮助,这些钱对我来说简直是太及时啦!”灵台县百里镇李家坡村的白某珍老人握着灵台县检察院检察长柳小勤的手说道。
2020年1月26日,杨某军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驶出路面发生侧翻,单方事故致白某珍之子白某宁死亡,同年9月29日灵台县法院判决杨某军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案发后杨某军出售自有轿车一辆赔偿了9680元,下剩的37.5万余元由于无赔偿能力一直未履行。灵台县检察院发现此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经调查核实后,于今年4月向白某珍发放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至目前,该院向因案返贫的3个家庭累计发放国家救助金12万元。
普法宣传“听得懂”
“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挽回你的经济损失,以后要守好自己的‘钱袋子’。”灵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张建灵对电信诈骗受害人张某说道。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灵台县检察院与公安、银行联合开展“断卡”行动,制作防养老诈骗短视频,宣传动员3万多名群众下载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11名检察官担任全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组织开展了“开学第一讲”“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进课堂”等系列宣传活动70多场次,投资建成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被团县委、县教育局等单位分别命名为“灵台县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护蕾工作室”。
能动履职“感受得到”
以前县城的人行道高低不平,群众出行很不方便,城区主街道两旁车辆乱停乱放。灵台县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后,及时向城市综合执法局下发检察建议,城市综合执法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加装了人行道护栏、清除了主街道车辆,现在街道变宽了,在护栏上还养了鲜花,制作了标语,更换了路灯,城市更美丽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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