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未成年人“防护网”强制报告制度防患未然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何明霞)近日,会宁县人民检察院、会宁县公安局会签了《会宁县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对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方面进行细化,在旅馆登记时再增设一道“门禁卡”,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预防旅馆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问题发生。
《实施办法》共十三条,从目的依据、联动监管、线索通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旅馆在接待未成年人登记入住时需进行“三核实、三报告”。同时,《实施办法》还规定了旅馆的“四必训”制度。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分别或者联合采取法治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推动旅馆经营者严格落实《实施办法》,促进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实行“新开业旅馆从业人员必训、新上岗旅馆从业人员必训、出现问题的旅馆从业人员必训、旅馆从业人员每半年必训”的“四必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依法依规经营。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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