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检务督查规范化实质化运行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连峰 谢蕊
今年以来,岷县人民检察院聚焦转变作风、追赶进位,探索推行“大督查”工作模式,形成“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工作举措,推进检务督查规范化、实质化运行,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 理清督查思路
“全院把深化检务督查作为全面从严治检、提升能力作风、加快追赶进位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充分发挥检务督查部门职能作用,围绕服务保障‘党建引领、示范带动,能动履职、品牌赋能,极致求效、稳步提升’工作思路,推行‘日常督查+专项督查’举措,建立‘大督查’工作模式。”岷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该院瞄准风险点,全面排查检察工作风险点和人员廉政风险,前移防线,开展常态化约谈30余人次,进一步规范车、房使用管理和涉案款物的流程管理,推动督查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紧盯薄弱点,围绕“两项数据”滞后项、薄弱项和综合工作任务未完成项,开展专项检务督查,推动督查由单一性工作纪律督查向检察工作全方位督查转变。找准融合点,在《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中加入督查成果运用相关内容,推动督查由分离式督查向考评型督查转变,不断提升督查质效。
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督查机制
印发《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务督查分工及成立检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党组副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政治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大督查工作机构,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大督查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强化重点督查,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紧盯不放,全面排查检察人员是否“逢问必录”定期核查研判填报内容,严格执行月报告、季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信息18条,发布通报3期。
同时,检务督查与案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有效衔接,形成监督管理工作闭环。针对院党组部署的工作、季度业务工作推进会上发现的问题,坚持常态化开展业务督查,督促相关部门、个人及时整改相关情况。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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