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检察机关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速记

发布时间:2022-12-08 11:46:25     来源:甘肃法制报

依法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酒泉市检察机关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速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线索35件,立案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今年以来,酒泉市检察机关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突出办案监督重点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酒泉市检察机关注重地方特色食品品牌保护,对食用油、“土特产”手工加工作坊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生产场所卫生条件不佳等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将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宴席中的食品卫生纳入监督视野,促进消除监管盲点。

对超市商店销售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调查,针对发现的索证索票不全、购销货台账不完善、销售过期食品、未按规定条件存储食品、消毒液、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散装食品未按规定标识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也未采取防尘防蝇保护措施等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履职,保障食品安全。

针对部分药店和诊所不按规定标准经营和存储药品,致使阴凉柜存放药品温度超过20℃、药品被日光直射,部分中药饮片存放时间超过十年,消毒用品与医疗器械标识摆放错误、处方药不规范经营管理等影响药品质量安全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药品安全。

严惩犯罪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立足双赢多赢共赢

有效促进齐抓共管

酒泉市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支持,邀请相关人员参与案件听证办理,营造良好监督氛围。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加强与案管、刑检部门的协作,完善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机制,在刑事案件中及时发现、共享问题线索,推动一案双查,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机关衔接配合,建立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联合行动。酒泉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管部门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玉门检察院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农业农村“监管员+检察官”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有效解决案件线索来源少和专业性强的问题,共同促进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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