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检察建议护航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2-11-20 15:27:05     来源:法治甘肃网

临洮:检察建议护航绿水青山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田 梅)“本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镇政府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现依法向你院起诉……”这是11月11日临洮县检察院督促整改非法占用草地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开庭现场。

今年4月,临洮县检察院收到临洮县人民政府移交的某沙厂非法占用草地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经调查核实,该沙厂确实存在非法占用草地堆放沙石料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而作为行政管理主体的某镇政府存在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形,遂进行立案并向该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清除非法占用草地上堆放的沙石料,尽快恢复当地生态环境,并加强保护土地资源,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临洮县检察院收到该镇政府书面回复称:“已责令当事人对占用草地上堆放的沙石料全面清除,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但是,临洮县检察院在对该案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中发现,涉案沙厂仍在继续生产,至9月再次跟进监督时该沙厂堆放沙石料仍未清理完毕。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临洮县检察院依法向安定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审理过程中,被诉镇政府责令涉案沙厂对占用草地堆放的沙石料全部清除,最终安定区法院一审当庭宣判,支持临洮县检察院诉讼请求,判决本案被诉镇政府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