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检察:努力当好群众“护薪人”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2019年至今,共受理农民工追薪案件58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58份,为农民工追回工资70余万元。”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百姓“急难愁盼”主动作为,将做好农民工追薪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探索形成“诉前调解+支持起诉+社会治理”的办案模式,努力做好人民群众“护薪人”。
开启“快速通道”
肃州区检察院主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庭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合力保护特殊群体的工作模式,实现支持起诉案件应诉尽诉。同时,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开辟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来访、申诉的“绿色通道”,遇到涉工程领域、建设领域的农民工欠薪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紧抓源头治理,及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为农民工追薪开启一条“快速通道”。
建立快立快办机制
为提升办案质效,肃州区检察院采取分类处理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推动支持起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办结,切实解决农民工追薪难、特殊群体维权难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综合双方当事人意愿以及欠款方的经济实力,对部分案件进行调解,力争在双方满意的前提下达成检察和解,减轻农民工诉累,缩短追薪时长。对于案件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的案件,该院启动快立快办机制,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向法院支持起诉。
搭建“一条龙”机制
肃州区检察院注重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可能存在的侵害特殊群体权益案件深入研判线索;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支持起诉案件,协助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固定证据;对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问题不能自行收集或无法取得的,承办检察官主动行使调查核实权,协助当事人全方位补齐相关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及时向法院支持起诉。
与此同时,肃州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搭建服务农民工追薪“一条龙”机制,诉前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支持申请劳动仲裁;诉中帮助收集相关证据,增强特殊群体诉讼能力,促成法院快审快结;诉后同步跟踪回访,协助特殊群体依法申请执行,协调法院执行部门加大执行力度,全流程跟进监督。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