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检察以公益诉讼助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建庆 通讯员 刘忠 陆国德)近日,天祝县检察院对标对表抓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深入开展城乡生态环境卫生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次专项行动中,天祝县检察院始终在办案过程中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维护民生福祉这一中心任务,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紧盯城乡人居环境,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生活环境。聚焦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长期存在监管真空导致大量垃圾积存的问题,办案人员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整改。对县城及周边乡镇数次实地调查,认真核实公益损害事实,及时固定证据,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县政府专题汇报,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技术咨询、诉前检察建议反馈等方面建立联系协作机制,为改善人居环境贡献了检察智慧。
办案人员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爱护环境卫生,杜绝此类问题反复出现,保护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累计组织出动执法人员、乡镇社区工作人员、乡村保洁员、公益岗位人员540人次,装载车31辆次,挖掘机16辆次,自卸车65辆次,电动三轮保洁车113辆次,清理各类垃圾1560余立方米,将城乡积存的垃圾彻底进行了清除。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强化法律监督,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天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明德说,全院干警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在学习上“快部署”、宣传上“全方位”、贯彻上“抓关键”、落实上“见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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