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检察院推动民事检察上台阶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近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2年度第11次检委会集体学习会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进行解读研讨,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学习,各委员表示,该批指导案例对指导基层院实际办案大有裨益。办理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要全面、客观审查证据,就依法分配举证责任加强监督;办理借款合同纠纷监督案件过程中,要善于揭开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面纱”,加强对违规发放贷款行为的调查核实,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办理“一房二卖”民事纠纷监督案件时,要加强对可得利益损失法律适用及自由裁量权行使适当的监督,促进案件公正审理;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监督案件时,要依法认定出租人负有的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准确适用合同解除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顺利解除合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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